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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


【投保规则】
投保对象: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(续保者年龄上限可延至六十九周岁),身体健康,能正常工作或劳动,并采用分期偿还银行或其他合法机构借款的方式购买住房、汽车、家具或用于其它用途的借款人,均可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,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。
【保险责任】
一、意外身故保险金:身故保险金=保险金额
二、意外全残保险金:意外全残保险金=保险金额

 

*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详细内容请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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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:95510

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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